子女保育教育费发放管理规范(可下载)
第一条为规范子女保育教育发放管理,依据《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》(财企〔2009〕242号)和《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。
第三条子女保育教育费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,发放标准由财务职能部门经批准后执行。